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柴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2********3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812民初1471号
案号
(2020)鲁0812执17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与张冬梅、柴鹏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二、张冬梅、柴鹏共同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借款本金499461.48元及利息,于2019年7月1日前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截止至2019年6月24日的逾期本金、利息、罚息27586.07元,2019年12月31日前张冬梅、柴鹏每月偿还借款本息5000元,剩余借款本息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三、张冬梅、柴鹏偿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实现债权产生的损失保全申请费3017元于2019年7月1日前给付;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对登记在张冬梅名下坐落于兖州区君临华庭小区12号楼6单元302室号房屋一套(房他证号:兖州市房他项字第20110162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如张冬梅、柴鹏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则未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有权就所有欠款本息一并申请执行并进入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2-03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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