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章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3********87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2民初3508号 |
案号 |
(2020)鲁1522执1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章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翟方和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