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成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4********0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81民初1483号 |
案号 |
(2020)闽0881执1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成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吴庆水支付劳动报酬4260元;二、驳回吴庆水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