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02********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730民初477号 |
案号 |
(2020)黔2730执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王新菊与被告杨晓东离婚;二、被告杨晓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新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 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