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0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1民初6100号 |
案号 |
(2020)黔0521执2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三人刘小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白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征收补偿款54 497.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