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松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824********5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603民初467号
案号
(2020)桂0603执1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松林向原告唐加伟支付款项450608.20元及利息(利息以450608.2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8年8月26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唐加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058元,减半收取2029元,保全费3770元,由被告杨松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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