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2866号 |
案号 |
(2020)甘1123执8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杨志刚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常学义购房定金6000元,自2019年9月26日至实际还款之日利息按年率6%计付;二、驳回原告常学义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杨志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