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49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民终5433号
案号
(2020)桂0126执23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变更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2019)桂0126民初4288号民事判决主文为被上诉人冯小龙支付上诉人覃寿雄保险理赔款8788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998.5元,由被上诉人冯小龙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97元(上诉人覃寿雄已预交),由被上诉人冯小龙负担。上诉人覃寿雄二审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997元,由本院退回上诉人覃寿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