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明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05********2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0108民初13563号 |
案号 |
(2020)琼0108执3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任明帅须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正强超越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145992元及利息损失(以 145992元为本金,自 2019年 10月 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6%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用 3219.84元,由被告任明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