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海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2********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611民初303号 |
案号 |
(2020)豫0611执1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崔海棋偿还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0元并支付罚息;温国军、段红杰、张金建、郭建、陈征、孙振业、李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800元,保全费4020元,共计1482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公告费560元,由崔海棋、段红杰、李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