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麦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3********5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611民初1521号
案号
(2022)豫0611执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支付原告熟肉款3475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68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228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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