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文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6********4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926民初384号 |
案号 |
(2020)豫0926执1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文博偿还原告王景忠借款20000元,自2020年4月30日起,每月月底前偿还1500元,直至借款全部偿还完毕时止(原告指定还款账户:户名王海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80200018170152);二、如被告未按本协议第一项履行,原告可一并申请执行剩余全部借款,并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81元,由原告王景忠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