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艳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5********3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5民初5713号
案号
(2020)鲁1325执2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贾艳龙、贾俊奎、胡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峰借款1499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9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诉讼费3300元,保全费1320元及申请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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