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美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3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民初739号 |
案号 |
(2020)桂0621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樊美芳偿还原告陈小玲借款本金69 000元;二、被告樊美芳支付原告陈小玲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为:其中,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28日的借条以借款本金34 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9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落款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的借条以借款本金35 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9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三、驳回原告陈小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