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4********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723民特43号 |
案号 |
(2020)甘0723执1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顾磊、程彩萍给付申请人赵海江代顾磊、程彩萍偿还的借款30000元,限于2018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付清。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赵海江与申请人顾磊、程彩萍于2017年10月24日经临泽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