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822********6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821民初1098号
案号
(2020)内0821执1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史磊、周彩霞偿还原告白光明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8分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法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二被告史磊、周彩霞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0-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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