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2********05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122民初1704号 |
案号 |
(2020)内0122执8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侯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垒成租赁费7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侯鹏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与案款同时交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