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教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1********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621民初958号
案号
(2020)桂0621执6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教娴偿还原告朱维宗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 000元,从2018年9月开始每月偿还2 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原告朱维宗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为545元,原告朱维宗已经预交,由被告何教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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