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方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126********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7726号
案号
(2020)新2301执28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方舟向原告魏涛给付货款93200元;二、被告姚方舟向原告魏涛给付逾期付款利息11650元;三、驳回原告魏涛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应付款项,被告姚方舟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逾期给付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姚方舟负担1199元,原告魏涛负担146元。(本案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所预交的费用在本案执行时,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由被告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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