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三六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11民初232号 |
案号 |
(2020)豫0411执1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河南三六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州大龙阳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货款360532.8元、律师费5000元合计365532.8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360532.8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为利率,自2016年1月28日起计算至合同价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郑州大龙阳防水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20元,郑州大龙阳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负担7423元,河南三六九实业有限公司负担63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红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789152481Q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600米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