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英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5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1民初3434号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621执1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卫东归还原告孙莹借款本金93660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蔡英堂、赵玉辉对上述借款本金中573000元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