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1********8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04民初394号 |
案号 |
(2020)鲁0104执1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山东信鑫汇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麻亚玲服务费12000元。2、尹强对上述第二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220元,由山东信鑫汇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尹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