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2********1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06民初5879号
案号
(2020)冀0606执28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次原告起诉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总计74911.59元原告现同意二被告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70000元,被告赵波于2019年11月25日之前偿还原告10000元,于2020年1月18日之前偿还剩余60000元;二、被告史连君对上述约定的赵波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如被告赵波、史连君未按照上述约定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起诉金额74911.59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672元,调解减半收取836元,原告保定市亿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30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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