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2********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6民初5879号 |
案号 |
(2020)冀0606执2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次原告起诉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总计74911.59元原告现同意二被告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70000元,被告赵波于2019年11月25日之前偿还原告10000元,于2020年1月18日之前偿还剩余60000元;二、被告史连君对上述约定的赵波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如被告赵波、史连君未按照上述约定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起诉金额74911.59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672元,调解减半收取836元,原告保定市亿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