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81********5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06刑初535号
案号
(2020)冀0606执26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杨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先行羁押的三十八日已予以新抵。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杨帆退赔被害人徐玲人民币二百元,退赔被害人张海峰人民币六于八百元,退赔被害人洪志永人民币二万九千四百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