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7********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7民初1400号 |
案号 |
(2020)黔2327执恢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罗慧自愿偿还尚欠册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本金44909.40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18年9月3日尚欠利息32298.11元,从2018年9月4日起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计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偿还方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17000元,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5月止于每月月底前偿还借款本息10000元,余下借款本息于2019年6月30日前还清;二、若罗慧有任意一期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册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要求罗慧一次性偿还余下借款本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三、钟原自愿对罗慧应承担的上述还款义务(偿还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钟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直接向罗慧追偿;四、册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