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82********3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3民初931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7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李杨赔偿原告潘国道、雷前秀、潘明谦、潘静雯各项经济损失129482.36元(总损失789482.36元-61万元-先期垫付5万元=129482.3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