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7********11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25民初2241号 |
案号 |
(2020)豫1325执1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攀借原告雷建志借款本金6万元,被告李攀分期偿还,自2020年9月1日起于每月的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若被告李攀有任何一笔款项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雷建志有权对未还款项申请全部执行,并计算利息,其中本金2万元利息自2016年9月9日起按月息1.5分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本金4万元利息自2016年12月31日起按月息1.5分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