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全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54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526民初787号
案号
(2020)豫1526执18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传店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朱友林、李全慧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偿还原告霍同学借款41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7年3月15日至款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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