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勇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01********1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02民初4340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50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苏勇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64,954.5元,并支付截止2020年5月27日的利息68,997.36元、违约金6,637.58元,及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164,954.5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按月计算的复利。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