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8********0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606刑初418号
案号
(2020)冀0606执25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王伟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2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被告人王伟龙因本案被行政拘留羁押的十五日已折抵刑期)。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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