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8********0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606刑初418号 |
案号 |
(2020)冀0606执2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王伟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2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被告人王伟龙因本案被行政拘留羁押的十五日已折抵刑期)。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