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01********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02刑初179号 |
案号 |
(2020)皖1802执2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一、被告人熊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7月1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熊辉退赔被害人杨洋人民币七万零七百元、被害人王霞人民币九万元、被害人田春梅人民币三十一万六千元、被害人刘慧慧人民币二十七万八千一百一十八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