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美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1********4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224民初210号 |
案号 |
(2020)桂1224执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美练尚欠原告韦秀云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被告潘美练自愿自2016年6月始,每月20日前偿还给原告韦秀云借款5000元,直至偿清借款止(款项汇入韦秀云在广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帐号为6229 920500044015852的账户);二、案件受理费4312元,减半收取2156元,被告潘美练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