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碧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29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民初474号 |
案号 |
(2020)桂0621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黄碧清与被告常华柏离婚;二、婚生子常志安跟随原告黄碧清生活,由原告黄碧清直接抚养;三、原告黄碧清支付给被告常华柏6 000元,限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并支付到被告常华柏名下中国邮政银行账户,账号为:6217996313000204757;四、案件受理费1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碧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