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碧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21********29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621民初474号
案号
(2020)桂0621执5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黄碧清与被告常华柏离婚;二、婚生子常志安跟随原告黄碧清生活,由原告黄碧清直接抚养;三、原告黄碧清支付给被告常华柏6 000元,限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并支付到被告常华柏名下中国邮政银行账户,账号为:6217996313000204757;四、案件受理费1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碧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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