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22********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122民初3053号
案号
(2020)豫1122执13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罗佳欠原告刘凤花借款2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完毕。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罗佳承担。余款退还原告刘凤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27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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