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方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5********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7548号 |
案号 |
(2020)川0105执8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一、请求执行已生效的(2019)川0105民初75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本金89269.64元、分期手续费2729.31元、利息9706.76元、违约金1843.68元(前述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3月22),2019年3月23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分期手续费按双方签订的《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上述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案件受理费2371元,保全费1038元,公告费300元,合计暂为107258.39元。二、若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特申请贵院依法将相关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向其采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5民初7548号判决书判决后,现判决书已于2020年3月23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应尽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