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荆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2325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16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韩荆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庄木发借款8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00元,由韩荆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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