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23********12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123民初169号
案号
(2020)黔0123执10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班江萍返还借款 50000.0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 5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计算,从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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