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11********30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302刑初64号
案号
(2020)赣0302执11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斌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李斌向被害人张秋旺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4万元、向沈小清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向喻涵杰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64万元、向黄柳乔、喻丹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6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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