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柳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4民初172号 |
案号 |
(2020)桂1224执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东兰县怡汇投资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从2017年9月22日起,按年利率6.65%计算利息);二、被告冯永年、陆柳斌、陆明清、李红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冯永年、陆柳斌、陆明清、李红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西东兰县怡汇投资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488元,原告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担2300元,被告广西东兰县怡汇投资有限公司、冯永年、陆柳斌、陆明清、李红兵承担841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