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恒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3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民终2866号 |
案号 |
(2020)宁0181执2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2020)宁0181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宁夏恒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上诉人宁夏广瑞宏昌商贸有限公司预付款685436元、支付违约金68543.6元;三、驳回上诉人宁夏广瑞宏昌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2380元,保全费4810元,合计17190元,由上诉人宁夏广瑞宏昌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062元,被上诉人宁夏恒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51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380元,由上诉人宁夏广瑞宏昌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485元,被上诉人宁夏恒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89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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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明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694302846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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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及中小企业孵化基地G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