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0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02民初2952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4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娜欠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金赔款210795.49元及利息,被告自愿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月偿还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至该月本金30000元还清时止,按年利息4.35%计息),余款30795.49元及利息于2021年1月31日偿还原告。(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至该月330795.49元本金还清时止,按年利息4.35%计息)原告表示同意。二、如被告未能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欠款,原告有权就全部未偿还欠款本息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4596元,减半收取2298元,被告姚娜自愿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