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31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02民初2286号 |
案号 |
(2020)川1702执2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松共应支付原告达州市通川区竑岩废旧物资有限公司货款146000元,该款由被告王松自2020年8月起每月最低支付5000元,且被告王松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二、案件受理费3220元,减半收取1610元,由被告王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