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饶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30********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430民初354号
案号
(2020)闽0430执9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饶宏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合同;二、饶宏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借款本金48578.25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3月19日的利息为7183.54元,此后利息按照普惠金融卡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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