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5********6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5民初470号 |
案号 |
(2020)鲁0685执17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温鑫于2019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逾期保费及违约金3万;逾期给付,被告温鑫共需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19550.79元、逾期保费2735.24元,并承担以19550.79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3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6元,减半收取348元,由被告温鑫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