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至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成高证执字第44号《执行证书 |
案号 |
(2018)川0108执10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强制执行成都市高新公证处出具的(2017)成高证执字第44号《执行证书》,即被申请人1-5支付申请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下列款项: 1、截止2017年11月7日,尚有人民币1000万元本金、370853.64利息(含罚息)以及实现债权之日按合同约定计收的利息、罚息、复息; 2、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于2016年8月3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2日。该笔贷款由被执行人2-5提供保证担保,为此各方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并于2016年8月3日向成都市高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2016)成高证经字第4262-426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公证书】。合同生效后,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归还本期,先该笔贷款已于2017年8月2日到期,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1-5均未履行还款、保证义务。特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时间 |
2018-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川0108执1032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21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370853.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亚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55103010X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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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