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景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22********2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2民初2310号
案号
(2020)桂0122执2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一、被告黄景辉向原告黄运保返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借款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8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二、驳回原告黄运保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50元,减半收取1125元,原告黄运保负担450元,被告黄景辉负担6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7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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