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军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52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1123民初1954号 |
案号 |
(2020)甘1123执恢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侯军周偿还原告常怀贵借款30000元、利息9780元(从2015年11月21日算至2017年9月13日,自2017年9月14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仍按月利率1.5%计付),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二、被告杨永森对借款10 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杨永森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侯军周追偿。案件受理费794元,由被告侯军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