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市巨星印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5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7民初8388号 |
案号 |
(2017)浙0327执4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温州市巨星印务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340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王德新、严炯、王德园、杭州天仁汇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赵岷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34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温州市巨星印务有限公司负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和公告费60460元,被执行人王德新、严炯、王德园、杭州天仁汇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赵岷对其中39260元共同负担,申请执行费36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8-02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1458152861 |
登记机关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