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6********00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巨民初字第2547号
案号
(2015)巨执字第006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巨野县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毕泗其借款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毕泗其对被告孔静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03-27
发布时间
2015-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