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3********1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02民初978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3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建新、信阳源泰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前共同返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借款本金20万元;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每月共同返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借款本金6万元;2021年8月起每月共同返还借款本金12万元直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以上还款均先扣减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清偿后,借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一次性支付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三、被告信阳市启程轮胎有限公司、余安河、吴宇霏、周霞、徐志、信阳市财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7461元,由被告陶建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